伊金霍洛旗乌兰活佛府管理局 2016年度决算相关说明

2017-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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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活佛府管理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伊金霍洛旗乌兰活佛府管理局是正科级建制事业单位,为旗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是在旗政府领导下负责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行政决定。组织实施十二世乌兰活佛培养教育工作,保证活佛九年义务教育圆满完成。依法管理乌兰活佛府的各项社会事务。制定和实施乌兰活佛府各项规章制度。负责依法对乌兰活佛府建筑物、附属建筑物及馆藏文物进行保护和修缮。研究拟定乌兰活佛府文物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行使旗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乌兰活佛府管理局下设四个内设机构,各科室职能职责如下:

(一)教务室

负责编制教学总计划和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及学期授课进度计划,保证教学工作的实施和完成。

(二)警卫室

负责十二世乌兰活佛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乌兰活佛府消防、防盗等安全工作及正常宗教活动秩序的维护工作。

三)研究室

负责乌兰活佛府的文物管理与宗教文化研究,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古建修缮、展览策划、影像资料的管理等工作。

(四)财务室

按照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负责布施款、捐赠款物的登记、乌兰活佛基金的管理工作。

第二部分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活佛府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6年度伊金霍洛旗乌兰活佛府管理局预算总收入为1022.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470.3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符。预算总支出为1088.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为464.2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符。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1,278.14万元,支出总计1,278.14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834.77万元,增长188.3%;支出增加834.77万元,增长188.3%。主要原因:一是2015年我单位属于成立之初相关人员配备不到位,经费较少;二是2015年我单位属于成立建设阶段,无相关项目执行;三是2016年乌兰活佛府大型活动增加及乌兰活佛府的喇嘛培训及活佛的培养教育项目开始实施,项目收入相继增加;四是乌兰活佛府邸的企业捐款增加收入增加。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1,022.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0.38万元,占46%;其他收入552万元,占54%,主要为企业所捐的佛像款等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088.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4.76万元,占74.9%;项目支出273.35万元,占25.1%。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70.85万元,支出总计470.85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452.1万元,增长2,411.5%;支出增加452.1万元,增长2,411.5%。主要原因:一是2015年我单位成立之初相关人员及经费配备不到位,列支分配少;二是我单位在2016年相继开展“乌兰活佛外出参观学习法会活动”等的费用增加,以及喇嘛培训中心成立所购置的相关设备增加,采购费用增加。三是购买佛像、佛龛、唐卡等专用设备增加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64.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85万元,占41.1%;项目支出273.35万元,占58.9%。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0.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76万元津补贴9.33万元,奖金0.35万元,绩效工资18.94万元。较上年增加40.3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我单位职工工资未列入我单位工资发放系统,均在原单位发放;公用经费150.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费9.47万元专用设备购置费1.78万元,办公费12万元,咨询费20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20.12万元,邮电费6.6万元,取暖费1.99万元,物业管理费15.58万元,差旅费6.79万元,维修费1.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90万元,劳务费45.78万元,较上年增加,132.2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为寺庙建筑相关电费、水费、物业费等开支增加,二是我单位2016临时工增加,劳务费相继增加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9.4万元,支出决算为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9.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4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4万元,用于车辆的日常保养、车辆保险、燃油费的支出,车均运维费9.4万元,较上年增加7.5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增加,活佛外出学习培训次数增加路程相对较远,燃油费支出增加,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6.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73万元,比2015年增加96.73万元,主要原因是:内蒙古喇嘛培训中心成立采购会议桌,会议椅,音响设备、厨房设备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比2015年增加1辆,主要原因是:2015年车辆编制未配备,2016年调配公务用车一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主要是调配公务用车一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我单位基本支出管理的各项收入和支出都按预算的目标完成。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有在职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时按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发放给职工。公用经费全部用于添置办公用品、办公设备,车辆运维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商品服务支出,使公用经费得到合理规范的使用。三公经费主要支出是公务用车维护费,共支出9.4万

2016年我单位项目支出管理的各项收入和支出都按预算的目标完成。我单位拨入的财政收入有内蒙古喇嘛培训中心专项200万元,活佛培养教育经费80万元,所列支项目支出均按照年初预算目标执行。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萨迪毕斯    联系电话:0477-2784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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